癌症预防及普查专家工作小组的建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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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更有效地防治癌症,政府成立了高层次的癌症事务统筹委员会(委员会),以促进癌症数据整理的检视,及制订本港的癌症防控策略。该委员会由食物及卫生局局长担任主席,成员包括癌症专家、学术界人士、公营部门和私人执业的医生,以及公共卫生的专业人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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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2年,委员会辖下成立了癌症预防及普查专家工作小组(工作小组),负责检视科学证据和制订有关本地癌症预防和普查的建议。工作小组定期举行会议检视最新的证据,并就癌症预防和普查建议作出适当调整。2010年,工作小组根据对本地和海外证据的全面检视,公布了一系列有关筛查乳癌丶大肠癌和前列腺癌的修订建议。工作小组考虑过本地的流行病学和最新的科学证据後,於2012年11月再次确认有关建议,并於2016年6月丶2017年10月及2021年11月进行微调。有关大肠癌筛查的建议总结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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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人士
工作小组建议年龄介乎 50岁至75岁 的人士应与医生商讨,并考虑使用以下任何一种筛查方法检测大肠癌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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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1或2年接受一次大便隐血测试;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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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5年接受一次乙状结肠镜检查;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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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10年接受一次大肠镜检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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较高风险人士
根据「工作小组」建议,较高风险人士应与医生详细商讨,及早进行大肠癌筛查和增加筛查的频率。高风险人士是指:
- 带有遗传性肠病(例如:家族性大肠腺瘜肉病或Lynch 综合症) 基因突变;
- 有一个直系亲属(父母、兄弟姊妹或子女)于60岁或以前确诊患上大肠癌;或
- 有多于一个直系亲属确诊患上大肠癌(不论确诊时的岁数)的人士。
- 关於大肠癌基因检测的建议:对於带有可识别基因突变的大肠癌病人,其家属可进行两层筛查,即先进行基因检测才决定进行内窥镜检查,以减少不必要的检查数目及降低潜在并发症的风险。
- 於2021年,癌症预防及普查专家工作小组审视有关科学实证,海外筛查指引及实践情况,更新大肠癌筛查建议如下:
- 有明显大肠癌家族史,即有一位直系亲属於60岁或以前确诊患上大肠癌或有两位或以上的直系亲属患有大肠癌(不论确诊岁数) ,但没有遗传性肠病的人士,建议从40岁起或按患上大肠癌最年轻亲属的确诊年龄计算早10年起(但不早於 12 岁),每5年接受一次大肠镜检查。作为另一选择,相关人士在了解大便隐血测试与大肠镜检查相关的利弊後,可考虑每一或两年进行大便隐血测试作为大肠癌筛查。